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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程序
(一)申办事项
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
(二)申办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》《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》、《河北省建筑条例》
(三)申办对象
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
(四)申办程序
1.建设单位在办理招投标手续后,组织建设单位、监理单位、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准备安全生产备案资料,报当地安监站。
2.安监站对上报的安全备案资料进行审查,审查合格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“三通一平”、围档的设置、现场大门的设置、生活区的设置进行验收,合格的开具《唐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通知书》。
3.待工程主体到二层,安监站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综合验收,验收合格的发放《唐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证》。
(五)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
1.填写《河北省建筑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备案申报表》一式三份。
2.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的监管措施。
3.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、文明施工的监理计划及措施。
4.已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工程概算。
5.施工现场“三通一平”证明原件。
6.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7.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组织设计。
8.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目标(包括施工现场达到合格、优良、市级文明工地、市级样板文明工地、省级文明工地、省级样板文明工地)及实现目标的相关措施。
9.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配备情况(安全防护用具必须附检验报告原件)。
10.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登记表及证件复印件。
11.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复印件。
12.施工企业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复印件。
13.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用安全防护用品备案登记表。以上资料2—14项组卷。
(六)办理时间每周1—周5
(七)办结时限符合要求的三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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