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通知
发文部门:唐山市安监站 2009-9-8
各县(市)、区、开发区、管理区(工业区)安监站及市属监理企业:
为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,提高建设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理水平,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,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,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《关于落实建设厅〈关于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通知〉的通知》要求,举办全市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建设部《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若干意见》(建市[2006]248号)中关于监理人员“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”的要求,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,保证本单位监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。市安监站将把监理人员是否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,作为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的条件。
二、参加人员
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、项目总监和专业监理技术人员。
三、培训费用:
培训费用每人400元,包括培训费、资料费、证书工本费、午餐费等,培训费用报名时交纳。
四、报名时间
参加培训人员于2009年9月21日前到市安监站报名,报名时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及报名表电子版一份。
五、培训时间及地点:
本次培训班培训时间及培训地点另行通知。
附件:监理人员安全培训报名表(上报电子版表格)
二00九年九月八日 附件:培训报名表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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